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基金的公示

  2021-05-18 17:31

按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对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8日至5月20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山东省陆海联动发展基金,基金申请人为山东陆海联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100亿元,引导基金拟出资10亿元。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赵  琪  0531-81657966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基金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基金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