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08:30
为持续提升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运作水平,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了引导基金咨询专家库,并于2019年完成首批专家的遴选入库工作。目前,首批专家聘期即将到期,为继续发挥好专家对引导基金工作的专业指导和业务提升作用,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一批引导基金咨询专家人选,包括引导基金业务咨询专家、投资咨询专家、法律咨询专家、财务咨询专家。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引导基金相关工作中能遵循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行为准则,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以及政府引导基金相关政策等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业务流程,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四)所咨询专业与所学专业、职称专业或目前所从事专业相符;
(五)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引导基金相关工作,自愿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六)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条件特别优秀的,也可适当放宽;
(七)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须知事项
(一)专家的权利
1.以个人身份参加公司引导基金相关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不受外界约束;
2.充分享有参加引导基金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发表意见权、评审权以及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4.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5.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的义务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提供真实可靠的专家意见;
2.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参与引导基金工作获得的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外传或转交他人,必要时应配合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3.发现在引导基金工作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不得与引导基金工作对象(如基金申请人、基金管理机构或实际控制人、基金主要出资人、投资项目企业及其关联方等)有关联关系,如有,应主动申请回避;
5.负责对引导基金工作中所遇问题提供相关咨询;
6.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且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专家选聘:
1.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开展工作;
2.泄露引导基金有关保密信息,如参股基金评审情况和入股谈判工作目标;
3.与引导基金工作对象存在关联关系未回避;
4.向引导基金工作对象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6.以引导基金专家身份从事有损公信力的活动。
专家在参与引导基金工作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聘用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并自愿申请成为专家的人员,可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填写专家提名初审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公司。公司将根据申报情况,对候选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引导基金专家库进行管理,作为今后参与引导基金评审工作、拟投项目投资决策咨询等工作的备选专家。公司向入库专家发放聘书,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专家提名初审表(见附件);
2.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如有);
3.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专家提名初审表已附照片的无需再提供);
4.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5.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6.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如有,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
(二)材料递交方式
申报材料中第1-3项需提供原件,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第1项word版及第4-6项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电子邮件发送地址:15589983663@163.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9666号国华时代广场6幢A座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
(四)联系人
王壮壮 0531-81657968
刘 迪 0531-81657969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